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联合培养研究生选派工作(第四批)的通知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4-07-16
为进一步加快我校“双一流”建设,鼓励在校研究生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和联合培养,切实推进学校“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的实施,自2021年7月起,研究生院计划每年按季度分批开展研究生申请赴国外高校访学相关工作。现将2022年第四批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2.选派领域
我校工学、理学优势学科。
3.派出范围
详见“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支持学校名单”。
二、资助内容
研究生院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路费、签证费和批准留学限内的国外生活费。其中一次性国际往返路费包含由学校所在地到国外接收单位所在地的国际往返机票和城市间交通费。签证费、往返路费合计最高限额为18000元人民币,未超限额者实报实销,超过限额者,按最高限额执行。国外生活费标准参考的资助标准折合为人民币执行。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后回国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应为我校工学、理学优势学科的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须在毕业前完成留学计划;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间不早于2019年3月(直博生不早于2018年9月)。
3.联合培养硕士须依托校内现有与国外合作协议进行申请。
4.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学习、科研和交流能力,良好的学术作风,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较强的发展潜力。
5.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及外语交流能力。
6.申请人系涉密人员的,须办理脱密手续并符合其他相关规定后方可进行申请。
7.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正在国外学习;持有国外长期居留证或已获国外奖学金资助。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1.
2.邀请信复印件
3.研修计划
4.国外导师简历(联合培养硕士若未确定国外导师,可不提交)
5.自本科阶段起的中文成绩单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与国外合作校际/院际协议(仅限联合培养硕士提交)
(二)相关要求
1.申请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按上述顺序合并为一个文件,格式为“.pdf”,文件命名方式:学号-姓名,发至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老师邮箱。
2.经同意后,材料1最后一页签字允许使用电子签名;或打印、签字后单独扫描,作为材料1最后一页进行文件合并。
五、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向所在学院(部)提交材料:12月2日下班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jsgl.hit.edu.cn/common/login)——国际交流——研院资助提交申请,并将申请材料发至所在学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邮箱。
2.学院(部)评审、公示/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12月15日下班前,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开展评审及公示工作;自行决定评审方式,函评、线上/线下答辩均可。
评审时,应从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单位/专业/导师水平、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并针对每位申请人分别填写。
评审结果公示3天。公示后,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学院(部)审批环节,向研究生院提交、及申请人材料。
其中,(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打印)需提交纸版一份,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需评审专家签字、加盖学院(部)公章,连同申请人材料以电子版的方式发至邮箱:yliu423@hit.edu.cn。
3.研究生院公示/录取:12月21日前,研究生院公示获得学院(部)推荐的学生名单并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4.派出:2024年6月30日前。
六、注意事项
1.受资助人员如因签证问题等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按原计划出国,仅可申请改派到“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支持学校名单”内的其他学校。
2.访学期间需遵守规定,并参照执行。
如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老师(师生服务中心18号窗口)
电话:0451-86214753
e-mail:yliu423@hit.edu.cn
hit-国外访学qq群:495840923(加群时请备注学号姓名)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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